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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峰新材: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(夏洋)

2023-04-03 23:07:24   来源:证券之星  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

各位股东及代表:


(资料图)

  本人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公司法》、

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

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履行了独立董

事的职责,尽职尽责,谨慎、认真、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,

出席了公司2022年的相关会议,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

定》有关要求,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。

  一、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

司在2022年度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、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,重大经

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,合法有效,故2022

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。

 (一)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:

     应参加董事会   亲自出席   委托出席   是否连续两次未

姓名

      次数       (次)   (次)    亲自出席会议

夏洋     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6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否

  (二)2022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:

  二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

对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: 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;

《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》; 《关于

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的议案》; 《公司2021年度

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; 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》;

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》; 《关于会计政策

变更的议案》;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》;《金融

衍生品交易计划书》;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

意见;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。

对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: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

独立意见。

  三、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

 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勤勉尽责,忠实履行独立

董事职务,对公司生产经营、财务管理、关联往来、重大担保等情况,

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,进行现场调查,主动调查、获取做出

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,累计超过10天。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

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,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、行使职权,对公

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,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

责,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

和规章制度,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

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,以切实加强

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,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

思想意识。

  四、其他工作情况

  五、对公司的建议

 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

以及《独立董事制度》的规定履行职责,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

会议,认真审议各项议案,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,并利用自己

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、公正的判断,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,并对

公司的依法运作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,避免出现违规情形。 希

望公司在新的一年,继续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,充分发挥公司优势,

做强做大公司业务。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,不断夯实

内部基础管理工作,把公司打造成为“管理科学、决策透明、内控严

谨”的值得投资者信赖的上市公司。

  六、联系方式

  电子邮件:13508952288@163.com

  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夏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三年四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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